国学首页|国学私塾 |上古至周| 春秋战国| 秦汉| 魏晋南北朝| 隋唐五代| 宋元| 明清| 史学| 论坛
□ 站内搜索 □
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:
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
□ 同类目录 □
  • 朝代
  • 人物
  • 事件
  • 制度
  • 疆域民族
  • □ 同类热点 □
  • 清朝官级制度
  • 清代县制研究
  • 对清代朝贡体制地位的再认识
  • 剃发·蓄发·剪发——清代辫发的身体政治史研究
  • 清代政治浅析
  • 清朝官制
  • 追寻历史足迹--满清八大旗
  • 教育严苛 清朝皇子除夕也要准时上课
  • 大清朝外交部的成立
  • 清朝军机处
  • 清代内务府研究综述
  • 清初摄政、辅政体制与皇权政治
  • 雍正帝下令封刀:酷刑腰斩被废
  • 清朝时期的盟旗制度
  • 清代诰命敕命制作内幕
  • 当前类别:首页 >> 新版国学 >> 历史 >> 明清 >>  >> 制度
    1871年的大清总理衙门

    发布时间: 2008-4-10 11:23:25 被阅览数: 次 来源: 网络
    文字 〖 〗 )

   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中国晚清主管外交事务、派出驻外国使节,并兼管通商、海防、关税、路矿、邮电、军工、同文馆、派遣留学生等事务的中央机构。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,简称总理衙门、总署或译署。咸丰十年(1860)清政府与英、法等国签订《北京条约》后,对外交涉事务增多。次年1月,恭亲王奕訢、大学士桂良、户部左侍郎文祥奏请在京师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接管以往礼部和理藩院所执掌的对外事务。经咸丰帝批准,于同治元年二月(18623月)成立。

    总理衙门由王大臣或军机大臣兼领,并仿军机处体例,设大臣、章京两级职官。有总理大臣、总理大臣上行走、总理大臣上学习行走、办事大臣。初设时,奕䜣、桂良、文祥3人为大臣,此后人数略有增加,从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等,其中奕䜣任职时间长达28年之久。大臣下设总办章京(满汉各两人)、帮办章京(满汉各一人)、章京(满汉各10人)、额外章京(满汉各8人)。

    总理衙门的编制设置分:英国股(主办与英国、奥地利交涉事务,兼办与各国通商及各关税务等事)、法国股(主办与法国、荷兰、西班牙、巴西交涉事务,兼办管理保护民教及招工等事)、俄国股(主办与俄国、日本交涉事务,兼办陆路通商、边防疆界、外交礼仪、本衙门官员的考试任免、经费开支等事)、美国股(主办与美国、德国、秘鲁、意大利、瑞典、挪威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葡萄牙交涉事务,兼管设埔保工等事)、海防股(主办南北洋海防,包括长江水师、北洋海军、沿海炮台、船厂以及购置轮船、枪械、制造机器和置办电线、铁路、矿务等事务。中日甲午战争后改名日本股)、司务厅(主管收发文件、呈递折件等秘书性质的事务工作)、清档房(主管缮写文件及保管档案等工作)、电报处(主管翻译电报等工作)、银库。此外,直属总理衙门的机构还有同文馆和海关总税务司署。

    清政府设立总理衙门时,又在其下设三口通商大臣,驻天津,管理天津、牛庄(后改营口)、登州(后改烟台)三口与外通商事务。1870年改为北洋通商大臣,管理直隶(约今河北)、山东、奉天三省对外通商、交涉事务,兼办海防和其他洋务。另外,道光二十四年(1844)设立的五口通商大臣(曾驻广州、上海,管理广州、厦门、福州、宁波、上海五口对外通商、交涉事务),1861年也列于总理衙门之下,并逐渐扩大职权,增管东南沿海及长江沿岸各口岸,兼办海防和其他洋务,实际成为南洋通商大臣。但是,北洋通商大臣、南洋通商大臣与总理衙门在业务上的关系是平行的,只是在遇到疑难问题时,可与总理衙门咨商,由总理衙门备顾问和代奏朝廷。

    光绪二十六年(1900)北京被八国联军攻占,次年清政府与列强签订《辛丑条约》,并依约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,列为六部之首。(余何)

    编辑:汀滢

    晚清的两次行政改革
    清朝金瓶掣签制度及其历史意义

    |关于我们| 招聘信息| |联系我们| |友情链接| |相关介绍|免责申明|
    copyright©2006 Power By confucianism®  中国国学网版权所有    蜀ICP备:050264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