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陶佣:贵族的仆役
隋唐以前,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,豪门大族的势力都很强大。隋文帝企图把选用官吏的权力完全收归朝廷,废除士族制度,结果引起士族的强烈不满。唐人柳芳认为这是导致隋亡国的重要原因(《氏族论》),应该说有一定的道理。唐太宗执政不久,即下令修《氏族志》,这是在全国统一以后对各利益集团关系的调整。经唐太宗授意,皇族和外戚被列于《氏族志》的最高地位,而后才是山东大姓崔、卢,江南大姓王、谢等。同时还把原先非士族的功臣以及其它一些新起的族姓列入谱内。这既承认了原有士族的社会地位,同时也强调了皇家的尊贵,并扩大了政权的基础。旧门阀势力在唐代受到压抑,但其在政治上的影响依然存在。如唐朝宰相369人中,出于崔一姓的有23人,就可见一斑。
李唐王朝正是由三股士族力量建立起来的:一支是关陇集团,一支是山东集团,一支是江南文士。关陇集团是由北魏鲜卑贵族组成的军事集团,也包括胡化的汉人和西域的胡人。李氏家族就是属于关陇集团。山东集团则包括山东士族和山东豪杰两部分。山东士族历史悠久,经济实力雄厚,并且具有强大的宗族乡里基础,由此产生出巨大的政治能量,进可以控制朝政,退可以控御乡土。而山东豪杰则是在隋末混乱下崛起的寒门地主集团,换言之,他们是在隋朝末年大动荡中势力迅速崛起的地方豪强。所谓山东豪杰是以暴力提升社会地位的。江南文士则是在隋朝统一南方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世家大族,他们一方面参与唐朝政治制度、典章则例的制定,另一方面又在江南地区继续发挥影响。这三支力量对于唐朝的建立和前期国力的恢复壮大都起了很大作用。
对于这三大政治势力,李世民利用他们的长处,从中调控,保持平衡,不让其中的哪一支力量凌驾于其它集团之上。例如关陇集团,大部分都是李氏家族的勋亲贵戚,有些还在李唐开国过程中建立了战功,如李神通、李道宗等人。这些人虽然对李唐王室忠心,但如果插手国家政务,则又会成为妨碍。李世民让他们分居各地,一方面可以监督地方,起到镇邪的作用,而另一方面他们地位虽高但却没有实权,不会干预地方行政。而对于山东士族和江南文士等历史悠久根基深厚的豪门大族,李世民一方面利用他们的力量,另一方面下令修撰了《氏族志》对他们加以抑制。《氏族志》的修撰,分化瓦解了山东士族与江南文士之间由于地域、渊源等原因形成的小集团,而将他们统合整一为整体。另外,他采用科举制度录用官吏,打破了南北朝以来世家大族掌握政权的惯例。对于山东豪杰,李世民则尽力加以安抚。这其中的一个重要人物,就是魏征。
魏征在历史上,是作为谏臣闻名的。然而李世民早期重用魏征,却是为了用他来平衡各势力。魏征早年与所谓“山东豪杰”有密切关系,他为李世民所用,能够起到“接洽山东豪杰监视山东贵族及关陇集团,以供分合操纵诸政治社会势力之妙用”。翻开《资治通鉴》我们就可以看到,魏征投入李世民麾下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“宣慰山东,听以便宜行事”。而其背景,则是玄武门事变结束不久,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的部下散落民间,李世民担心这批人与山东豪杰勾连作乱,故派魏征前去安抚。至于魏征后来成为一代贤相,却是意外之收获,并不是李世民初用他时的本意。
李世民不仅在政治势力之间保持平衡,即使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,他也依旧保证分权均衡。唐朝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。三省为中书省、门下省和尚书省。中书省负责政策的制定,门下省负责政策的审核,而尚书省则负责政策的执行。这种制度,和现代西方国家的立法、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制度是有些类似的。权力并不是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,而是分散到不同的职能部门,这些部门既相互合作又互相牵制,就能较好地处理各种政务。因此终唐之世,并没有出过特别昏庸的君主。并不是那些君主之中没有庸才,而实在是因为制度完善的关系。
正是因为这种种平衡制约,再加上一系列的与民修养的经济政策,社会迅速稳定和发展,财富的分配也处于一个比较平均的水平。门阀士族的力量并不如南北朝时期那么强大,陇西贵族的地位也不像魏、周、隋三朝那样高高在上。没有了特殊利益的势力集团的存在,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会比较平和开放,国力也迅速强大起来,这正是盛唐建立的基础。
当然,这个基础的建立不仅仅是制度的关系,李世民个人的影响更是起着非常重要作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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