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国学首页| |纪念版|||国学宝库| |国学私塾| |国学大师| |国学新闻| |国学商城| |国学论坛|| 国学农历|
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:
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
□ 当月排行榜 □
  • “一耽学堂”:普及国学自我始
  • 陈寅恪华罗庚也不行--扼杀大师的当代教育
  • 南怀瑾先生与儿童诵读古诗文活动
  • 传统文化永不过时 蒙学经典常读常新
  • 传统文化有望步入复兴之旅
  • 复兴国学 假如现在不做什么时候做
  • 中国小心翼翼回归儒学传统
  • 龙应台的读经观
  •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作用
  • 还是让“国学”回到书斋去吧
  • 李慧:破解改革之谜
  • 春节需要“保卫”么
  • 传统精髓为网络文化导航
  • “国学院”成立的期待与疑虑
  • 素质教育能培养出现代公民吗?

  • 同类文章:
  • “一耽学堂”:普及国学自我始
  • 南怀瑾先生与儿童诵读古诗文活动
  • 春节需要“保卫”么
  • 传统精髓为网络文化导航
  • 李慧:破解改革之谜
  • 中国小心翼翼回归儒学传统
  • 传统文化有望步入复兴之旅
  • 龙应台的读经观
  • 传统文化永不过时 蒙学经典常读常新
  • 素质教育能培养出现代公民吗?
  • 还是让“国学”回到书斋去吧
  • “国学院”成立的期待与疑虑
  • 复兴国学 假如现在不做什么时候做
  • 陈寅恪华罗庚也不行--扼杀大师的当代教育
  • 祭孔:一场复古表演而已
  • 当前类别:首页 >> 国学新闻 >> 大众评述
    “戏曲普法”接不上现代法律精神

    发布时间: 2008-5-12 10:46:29 被阅览数: 次 来源: 早报
    文字 〖 〗 )
    惊堂木一敲,当事人恐怕再不敢说“我要请律师” 
     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魏英杰 
      5月上旬,陕西石泉县法官们在当地仿古街“石泉县衙”内,采取“今案古审”方式进行了几次普法宣传。书记员穿古装变身县令,院长客串演员,再加上“明镜高悬”牌匾和惊堂木、鸣冤鼓,让人一下子仿佛回到古代庭审现场。
      这场活动可谓别出心裁,特别是从“送法下乡”角度来看,倒不失为有益尝试。不过,这种“戏曲普法”形式却也带出一个问题:在传统司法情境下,现代法律精神能否得到有效表达?
      对此,我的看法并不是很乐观。大致来讲,中国古代司法立足于传统伦理观念,现代法律则取法西方文明。二者不仅难以“无缝对接”,由于中西文化迥异,还存在着内在的冲突。中国古代官员不无“父母官”意识,而这种自觉性的来源就在于儒家的那一套伦理体系。换句话说,在传统司法情境下,“人治”高于“法治”,也就难以充分表达现代法律的精神要义。试想,既然“刑不上大夫”,何以体现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?
      再来看当地法院的模拟庭审过程。其中一出《打工妹潘金花离婚》的梗概是这样的:已婚女子潘金花外出打工遇到大款西门大,受其金钱引诱,私下交好。西门大挑唆潘金花与丈夫武大发离婚。潘金花回家后假装被打,上石泉县衙大堂击鼓喊冤,要求离婚。县令传唤武大发,见他老实淳朴,不像残暴施虐之人。详查内情后,县令用计让潘金花看清了西门大的丑恶面目。于是潘金花幡然醒悟,与武大发重归于好。
      这出戏放在古代也许没啥问题,但在现代社会就谬误多多了。至少有一点,现在一方提出离婚,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法院应准予离婚。而这出戏讲的虽然是今天的故事,那位“县令”大人却不无传统思维。如此“断案”,恐怕很难让人想到要用现代法律来维护自身权利,这么一来,本意普法反倒产生负面效果也未可知。
      古代司法中的具体审案程序,也是“戏曲普法”的现实阻碍因素。很简单,像鸣冤鼓这类设置,其实乃植根于强大的威权传统,和现代法律的平等精神格格不入。再比如,惊堂木一敲,当事人恐怕再不敢说“我要请律师来”这样的话。至于古代司法、行政不分,“重口供、轻证据”等等弊端,更是与现代文明社会背道而驰。这一切,决定了采取“今案古审”方式进行普法教育,未必是什么好创意。
    编辑:秋痕

    “母亲节”的意义可以更宽泛些
    批评的“恶果”

     
     
    |关于我们| 招聘信息| |联系我们| |友情链接| |相关介绍|免责申明|
    copyright©2006 Power By confucianism®  中国国学网版权所有    蜀ICP备:05026449